沛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沛县残联),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更好地为辖区残疾人提供服务,决定公开招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
2.具有沛县户籍;
3.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和等级为听力或肢体3-4级残疾或残疾人亲友;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5.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具有开展残疾人工作所必需的体力、精力和能力,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相关工作,服从街道残联的工作分工和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提前下载《沛县残联2024年公开招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份,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pxdpf@126.com。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本次报考现场收取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
沛县残联三楼办公室,地址:沛县金融中心A1栋3楼,联系电话:0516-89640503。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另再附两张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为残疾人的,还须提交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应聘人员为残疾人亲友的,需提供残疾人身份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关系证明(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8)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社区工作经历、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的提供原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单独按序整理。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开考比例为1:3。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残疾人工作综合能力、残疾人政策法规、综合分析和理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操作等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具备中共党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拥有社区工作经历、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等条件较多的人员优先,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考核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方法同上)。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本次招聘人员属公益性岗位,不列入事业编制,待遇执行沛县现行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标准。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在本次招聘考试中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纳入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因辞职、辞退等原因造成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从人才库中依次递补(方法同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填补空缺。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有效期自录用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咨询电话:0516-89640503
监督电话:0516-896351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沛县残联2024年公开招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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