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淮安市委组织部同意,淮安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计划
详见《2020年淮安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
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淮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也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
2.报考乡科级正职职位的,须现任乡科级正职或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四级主任科员及一级科员职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的,须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其中:
报考综合文字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②近三年来在国家级纸质媒体上发表2篇以上超过300字文章或省级纸质媒体上发表5篇以上超过300字文章。
报考审查调查职位,须具备以下三类工作经历之一:①具有在市、县级纪检监察(含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从事监督检查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经历,且累计满2年;②具有在市、县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或在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或在公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且累计满2年;③具有在市、县级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工作经历,或在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或在税务部门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经历,且累计满2年。具有以上三类工作经历中多段工作经历的,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职位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4.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还在处分期或未过影响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9.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淮安德正网及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发布简章。在淮安德正网、淮安党建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上网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淮安市纪委监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身份、学历等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填写《淮安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于2020年12月2日18:00前报送至邮箱hasjwzzb@126.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职位代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5开考比例,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在确保不低于1:5前提下,视情核增其他职位遴选计划。遴选计划核增或核减、取消情况,在淮安德正网公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1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2月1日16:00;
补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日9:00-16:00;
报名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三)适岗评价。淮安市纪委监委组织专家,依据报名人员工作实绩、学习和工作经历等,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专家不与考生见面,适岗评价合格分为60分。按照不低于职位计划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笔试。分职位组织笔试,重点测试人选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按照职位计划人数1:3比例,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区的须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印章,市直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即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人选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3:7权重合成为总分,按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合格即进入考察。
(七)考察。考察由淮安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由淮安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淮安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德正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淮安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与淮安市纪委监委联系,否则,对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政策咨询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83606933
(二)网络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83668563
(三)监督举报电话:83606192
(四)咨询时间
9:00-12:00、13:30-17:30
(五)信息发布网址
淮安德正网(http://jw.huaian.gov.cn/)
淮安党建网(http://zzb.huaian.gov.cn/)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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