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专职消防员,其中47名战斗员,16名B2照驾驶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沭阳县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 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 男性,具有高中文化以上,通讯员大专文化以上。
(五) 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六)退役军人,根据任务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
(七)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战斗员岗位工作,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拥有B2照以上的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全县设立3个报名点,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1:沭阳县南部新城专职消防队(沭阳县智慧路99号)
联系电话:0527—80631762 联系人:吴主任
报名地点2:沭阳县纬二路消防救援站(扎下循环经济产业园银杏路北)
联系电话:13732699882 联系人:杨凤友
报名地点3: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苏州路119号)
联系电话:0527—80961119 联系人:舒允炫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9时-11月16日17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具体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
1.体能测试。
科目为1500米跑(10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100米跑(17秒以内为及格)、仰卧起坐(2分钟35个以上及格),占考核总成绩50%。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
考核内容为基础消防知识,占考核总成绩20%。
3.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30%。
4.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六、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消防大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参照消防救援大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⑴.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队员平均月收入约5300元,驾驶员平均月收入约55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实行定期增资,从事特殊岗位给予适当补贴。⑵.统一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⑶.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⑷.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周休息1天,分二批休息,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八、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九、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本简章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61118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119号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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