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计划选调行政人员1名,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7名。(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行政人员职位面向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公人员职位面向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3.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从单位批准参公后人员进行登记批准的时间起算参公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时间起算);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录用的省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参加公开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采用现场报名、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填写,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同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按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县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3.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17:30(限工作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中心805室,联系电话:83069805)。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9日9:00-17:30改报其他职位,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以电话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查阅干部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按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由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行政、工资、党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试用期满后,能够适应职位的,由选调单位提请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27-83069805
(二)监督电话:0527-83069821
(三)成绩公告网址: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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