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通州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局机关专职社工
(二)招聘数量:1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通州户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司法局人事科(208室),联系电话:86027812。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适岗评价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适岗匹配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试岗评价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劳务派遣人员由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本公告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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