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2)有2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为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兼职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2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5月27日09:00-2022年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5月27日09:00-2022年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8日期间0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5月27日09:00-2022年6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27日09:00-6月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6月8日16:00前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薛老师0512-62690092、62690090(传真)。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网址:https://www.szhct.edu.cn/xueyuangonggao/)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还需如实填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
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按时间顺序填写高中之后各学段的学校与专业,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所填信息在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6月1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s://www.szhct.edu.cn/xueyuangonggao/)。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在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考核人员。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板块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待定,具体请关注我校网站。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2022年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不通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将从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2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69038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2.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0829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5日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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